集团公司党办印发《通知》 开展第二届淮河能源控股集团道德模范评选
发布时间:2022-11-23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打造“美德兴家”品牌,近日,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党办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淮河能源控股集团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企业中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职工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推选一批职工口碑好、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集团公司思想道德建设成果,推动形成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现代大型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通知》明确,本次评选设置三个类别:视企如家模范10名,助人为乐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各5名。

《通知》指出,此次活动的评选标准分两个层次。总体标准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

分类标准对三种模范做了具体要求。视企如家模范:积极践行企业精神,视企如家、爱岗敬业,勤俭节约、勇于创新;在深化改革、监督保障等工作中,砥砺奋进、敢于担当,为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面对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危险,冲锋在前、敢于奉献,赢得大家认可。助人为乐模范:带头践行社会公德,主动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对他人遭遇困难或灾害时,挺身而出、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广泛赞誉。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不离不弃、守护相助,赢得群众赞颂。             

《通知》明确,本次视企如家模范参评范围为集团公司在册在岗职工、劳务派遣工。助人为乐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参评范围:集团公司在册职工、劳务派遣工及其家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师生。

活动实施步骤分为5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底),推荐申报阶段(2023年1至2月),遴选候选人阶段(2023年3至5月),评选审定阶段(2023年6至7月),表彰奖励阶段(2023年四季度)。

《通知》还对评选工作做出具体要求。一要发动职工,广泛参与。各单位要立足基层一线,着重推选职工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组织评选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二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能够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住时间考验,使评选表彰工作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学习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着力宣传思想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着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在企业上下形成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做模范的良好风尚。四要提炼文字,规范报送。认真挖掘候选人的感人事迹,生动撰写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淮河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