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
1. 2021年以来,持续实现了年初安全1号文规定的“四个零”安全目标。即杜绝了生产性责任一般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了三级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杜绝了被服务方因我方责任导致的各类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杜绝了各类给工程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事件。
2.结合上级要求和安全管理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工程院关联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2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了《工程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安全打假、举报管理办法》、《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责任制》等3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 安全管控体系
(1)重大安全风险识别防控。从危险源、设备设施、人员、操作过程等四个方面,开展了202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下发了《工程院202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目前正在开展2022年度安全风险辨识工作。一年来,在年度风险清单的基础上,开展了月度辨识、安全大排查及关联风险辨识,共排查风险116条(其中一般风险7项,低风险95项,其它风险14项),所有风险均明确了管控单位、管控负责人、责任人。经梳理分析,暂未发现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
(2)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全年迎接集团公司安全检查3次,组织开展安全监管27次,下发处罚通报1份,提出问题及要求112条。所查问题均以“五定表”形式限期整改,每月对前期所查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经分析比对,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安全管理不放心、重点单位摸排梳理。
根据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改的条件变化,坚持对院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重点单位与要害专业领域摸排分析、梳理发布,提醒警示,严格对平安开诚公司、兴科计量公司、平安瓦斯公司等3家不放心重点单位进行管控。
4.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强化岁末年初、春节、全国两会、“七一”、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的安全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工程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工程院“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工程院强化2021年后4个月安全管理的刚性措施》等4项文件,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专项活动,危化品、专项整治“回头看”、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专项检查以及工程院2021年度触电应急演练。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5.为不断推进三年行动工作深入,确保行动任务高质量落实,坚持每月填报《淮河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表》和《淮河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借鉴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做法,组织开展两轮安全大排查。厘定《工程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清单》,明确攻坚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挂图作战”。一年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2020年底完成了原煤质化验室废弃化学试剂的妥善处置,二是消除了兴科计量公司老龙眼办公楼消防系统长期无水的隐患,三是化解了老龙眼办公楼三楼机房UPS电源着火风险,四是修复了平安开诚公司行政楼喷淋系统,五是在商检楼施工建设了兴科计量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
6.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完成4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见反馈,配合集团公司开展安全管理系统的需求调研、建设、培训及推广应用,全年编制、报送各类安全工作总结、报表40余份。
二、环保管理
1.2021年以来,杜绝了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危险废物管理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环保任务。获评集团公司2020年度环保先进单位。
2.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为做好省环保专项督察准备,制定下发了《工程院迎接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方案》(工程院办〔2021〕16号),开展了环保自查自纠,填报了环保资料目录,环保基础资料按要求整理装盒。向二级单位传达了《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淮河能源配合工作方案》及集团公司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会议和动员会精神,编制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汇报材料,接待了省环保督察组来院调研督导、现场核实工作。先后向集团公司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调阅资料共六批50项。
3.根据《关于开展集团公司碳排放历史数据摸底盘查及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和《集团公司碳排放历史数据摸底盘查资料报送联系单》(第003号)要求,参加了启动工作视频会,组织开展了工程院碳排放历史数据摸底盘查工作,共报送平安工程院公司及下属5个子公司有关资料两批42份。
4.根据工程院内部环保管理职能部门调整,结合《淮南矿业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淮矿环〔2020〕61号)等有关规定,修订下发了《关于调整工程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工程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工程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工程院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工程院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暂行)》、《工程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6项环保管理文件,并严格贯彻落实。
5.2021年以来,迎接集团公司环保督查3次,组织开展环保检查20次,提出问题及建议21条。所查问题均以“五定表”形式限期整改。
6.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工程院2020年度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评,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开展的工作,认真分析了存在的不足。编制了《工程院2020年度环保考核自评报告》和《工程院环保目标考核自评表》,并按规定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7.根据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和集团公司关于填报环境应急储备物资的要求,填报了应急物资储备系统企业基本信息表,统计梳理并上报了具备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其中包含环境监测相关的应急物资,为社会统一统筹、调度环境风险应急物资提供了基础保障。
8.配合集团公司开展资环管理系统的需求调研、建设、培训及推广应用。建设了工程院内部环保管理信息化系统,目前已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提高了环保管理信息化水平。
9.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淮南矿业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矿环〔2020〕61号)相关要求,已开展第一、二、三季度环境保护风险排查,编制了环境保护风险排查报告和环境保护风险排查表并按要求报送安全环保部。
10.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工程院认真谋划,开展了2021节水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线上、线下系列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按要求报送了安全环保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三、煤炭资源统计与处置、采矿权管理、产能核增
1.组织完成了集团公司本土9对生产矿井2020年度资源储量计算工作,编报了各矿2020年度储量年报,确定了各矿采出量损失量、采区回采率以及保有资源储量等资源开发利用数据、指标。
2.完成了集团公司本土9对生产矿井2020年度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3.完成集团公司本土9对生产矿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并上报省、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4.编报了2020年集团公司储量手册,完善了集团公司各类储量分布基础表。
5.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集团本土各矿的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
7.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8.办理了集团相关部室发来的《“天地图-淮南”应用推广和需求调查》、《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煤炭企业控煤有关情况的通知(煤炭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分解落实市企联席会议定事项的通知》、《关于煤矿生产能力核增和采矿权边界调整事项》、《关于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煤层气勘查项目调研》、《依法补办煤层气采矿许可证》等工作联系函事宜。
9.完成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函复事宜;上报了《关于G345潘集区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压覆矿产资源问题》相关建议。
10.完成了潘二潘四东煤矿资源整合暨潘二煤矿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申请工作,取得了新潘二煤矿采矿许可证。
11、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了潘谢区块、新谢区块煤层气探矿权延续申请资料。
12.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了张集顾桥区块煤层气探矿权新立申请资料。
13.陪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与灾害防治处领导至谢家集-窑河区块煤层气勘查现场踏勘,实时跟踪了谢家集-窑河区块煤层气勘查工作进展情况。
14.向省能源局上报了顾北、顾桥、张集、张集二期工程核增生产能力的报告,并与集团公司、省能源局领导一行到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汇报相关产能核增工作。
四、工程质量监督监管
1.按照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集团公司对质监站职能编制与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工程质量监管力量得到加强。
2.为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模式的需要,明确职能定位,规范监督行为,完善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了《淮南矿业集团工程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规定,对集团公司各类建设工程及专项资金工程质量进行分类监管。
3.对张集、顾桥、丁集三个安全改建及二水平项目部及潘二矿资源整合连通工程、潘集选煤厂潘谢矿区铁路田集站中转场及联络线项目工程、安全专项资金等重要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了监管,对重要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环节实施跟踪管理,做到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到位。
4.按集团公司节点工期要求,全力以赴对张集、顾桥两个项目部及潘二矿资源整合连通工程等开展监督服务和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确保通过了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为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创造了条件。
5.按《淮南矿业集团工程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对集团公司2021年需实施监管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并进行调研,为下一步实施工程质量全面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行动方案。
6.积极对接煤炭建设工程质监总站和省中心站办理业务,并参加省中心站组织的各项活动。与集团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实施单位加强协调协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质量管理动态,处理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重大调度项目“四控制”检查、安全改造项目检查及工程档案等各类工程检查与验收。
7.按年初工程院对兴科公司下达的全年考核指标,质量站提前超额完成400万元的监督服务费的收取,为兴科公司完成全年计划考核指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8.在安全技术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人多岗,分工不分家的要求,全面参与各项事务的管理,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9.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我们一方面加强对集团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的学习,提高对集团公司形势认识与政策适应能力,积极关注集团公司的发展动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我们加强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强化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成效。同时加强个人业务学习,以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监管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