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集团公司着眼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对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登录入口的定位、机构、职能、业务进行重大调整,通过组织管控模式改革,明晰了工程院科技创新、职能履行、产业发展三条主线。在做好自身科技研发、产业发展的同时,工程院积极承接、履行好集团公司赋予的科研管理、设计管理、安全评估、“四量监管”、计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矿业权管理等11项管理职能,全面服务集团公司能源主业高质量发展。其中,重点职能履行情况如下:
一、科研管理
一是完善了集团公司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制订了《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集团公司党委全面领导、首席专家总体负责、资深专家专业负责、工程院统筹协调、各单位自主负责的科研管理体系,形成了集中统一、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是实现了科研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工程院代表集团公司履行科研管理职能,确保科研项目集中统一和规范管理。各产业公司能独立攻关的科研项目自主研发,不能独立完成的统一委托工程院办理。工程院能承接的项目由产业公司与工程院签订研发合同,不能承接的由产业公司、工程院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2020至2021年,工程院自主独立完成科研项目98项,独立自主创新能力较改革前大幅提升。
三是实现了科研项目全过程化管理。构建了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合同管理、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后评价等全生命周期工作机制,彻底改变了“出本本、结项目”的研究模式。其中,立项环节实行工程院初审、集团专家委员会审查和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三审”立项;研发单位确定环节,坚持自主创新和工程院优先承接原则,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选择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推行科研项目负责制;项目验收环节,由集团公司战投部、审计评价中心、产业公司、工程院等联合验收;后评价环节,明确由集团公司审计评价中心统一负责科研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四是科技创新创效取得显著成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两淮矿区煤层群开采条件下煤层气抽采示范工程(三期)”高质量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验收。探索形成的“区域治理、地面先行、井下验证补充”水害治理新模式,解放A组煤安全煤量8200万吨。开展的保护层保护效果精准考察和区域精准预测,让潘三矿多回收煤炭资源4.2万吨、丁集矿减少底抽巷工程量2060米。2020年以来,荣获省部级科技奖34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67件,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2项。
五是科技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加大研发费用归集,2020年归集研发费用7.93亿元,2021年归集15.49亿元。组织召开了集团公司首届科技创新工作大会,表彰科技创新先进单位6家、科技创新带头人15名、优秀科技成果12项。积极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召开集团公司首届“五小”成果推介会,推介成果70项,现场签订转化协议6项。
二、设计管理
一是提高了设计管理工作质量。修订了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院及集团公司其他二级单位职责,界定了设计及咨询类项目范围,规范开展设计委托、设计招标、设计审查、设计合同洽谈等工作,进一步优化了设计管理各项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建立了项目进度调度机制。组织协调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项目设计工作,通过召开设计协调会,建立设计联络群等方式方法,明确设计资料提供、设计完成时间、设计基本要求等,督办设计进度,把控设计质量。
三是扩大了设计管理覆盖面。在服务好煤炭主业设计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电力、天然气等新能源产业设计服务,新增设计业务包括光伏发电、地面瓦斯治理钻井工程设计等,实现了集团公司各产业全覆盖。
四是不断提高自主设计占比。坚持“自主设计为主,外委设计为辅”的原则,2020年以来,共办理设计委托800多项,其中自主设计占比达61%。
三、安全评估会诊
工程院承接集团公司安全评估职能以来,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实现了能源主业安全评估全覆盖,助力集团公司安全基本面的长期稳定。
一是健全了安全评估组织机构。成立了工程院专家委员会工作组和安全技术部,具体承接安全评估会诊职能。煤炭产业安全评估由工程院专家委员会工作组承担,电力、燃气产业由工程院组织集团公司内外部专家开展评估。
二是完善了安全评估管理制度。2020年7月以来,集团公司相继下发《淮南矿业集团安全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淮南矿业集团安全评估会诊和事故调查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对安全评估会诊工作权责进行了划分,并明确了安全评估工作流程。
三是实现了能源主业安全评估全覆盖。2019年四季度启动对生产矿井安全评估会诊工作以来,已完成对煤炭产业11对生产矿井安全评估会诊全覆盖,并组织对淮河能源股份潘三电厂、燃气集团六安公司开展了安全评估。
四是为集团公司决策提供了可靠支撑。安全评估会诊开展以来,根据被评估单位当期安全生产特点,精准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了被评估单位“三重一大”安全管控体系扎实建立、落地生根,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助力集团公司安全基本面的长期稳定。
四、矿井“四量”监管
“四量”监管是保证矿井采掘平衡,防范采掘接续紧张,实现煤矿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2021年3月工程院承接集团公司煤矿“四量”监管职能以来,采取动态监管、季度评估、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矿井“四量”监管。
一是完善“四量”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了集团公司《矿井“四量”管理办法》,对现行的“四量”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为更好履行监管职能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是强化矿井“四量”动态监管。建立了矿井“四量”动态监管机制,各矿每月报送工作面回采进度、进尺完成情况、灾害治理进度等方面核对矿井“四量”及可采期等基础信息。工程院组织专家进行逐矿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通报煤业公司、西部煤电集团。2021年7月份以来,累计通报月度“四量”监管信息4次。
三是坚持季度评估专项评估并重。每季度首月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估和复核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上一季度末各矿“四量”开展季度评估,重点从矿井资源储量、生产现状、安全开采情况、“四量”及可采期计算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给出结论及建议。2021年二季度起,先后开展季度评估3次,其中现场评估22矿/次,复核自评报告11矿/次。积极开展专项评估,针对煤业公司张集煤矿“一矿两井四区”生产、矿井产量规模大、工作面接续频繁、矿井生产接续存在压力等问题,组织人员对开展重点专项评估并提出建议。
四是推进“四量”监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煤矿“四量”管理信息化建设,2021年8月建成“四量”管理系统,经过系统完善、业务培训等工作,2021年12月起集团公司11对生产矿井“四量”监管月度资料审查工作全部实现线上操作,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五、工程质量监督
淮南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改革前作为集团公司一个职能科室,在职能上受政府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集团公司本土煤炭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具有行业管理的性质。2019年改革过程中,先后整建制划入工程院兴科计量公司管理,2021年3月调整为工程院直属管理。
一是完善了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修订出台了《淮南矿业集团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调整了监督职能,拓展了业务范围。除对集团公司本土煤炭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进行强制性监督外,还对重大工程调度项目、安全专项资金工程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是强化了工程质量监管职能。将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分开,机构设置相对独立,能充分发挥工程建设质量第三方的强制性监督的约束机制,为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创造了条件。职能调整以来,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严格按《淮南矿业集团工程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规定,规范监管登记和备案管理,强化现场监督和通报反馈,确保建设工程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三是实现了规上工程监管全覆盖。认真全面地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建立涵盖集团公司煤、电、气三大主业,本土与域外建设工程项目监督体系,对集团公司2021年规模以上的工程进行分类统计131项,制定监督计划和实施细则,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实施了有效监督。2021年以来,先后完成对张集、顾桥、丁集三个安全改建及二水平项目部及潘二矿资源整合连通工程、潘集选煤厂潘谢矿区铁路田集站中转场及联络线项目工程、安全专项资金等重要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了监管,对重要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环节实施跟踪管理,做到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到位,为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创造了条件。
六、煤炭资源管理
为促进矿井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进一步规范、强化煤炭资源管理,煤炭资源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2021年3月,集团公司明确由工程院代表集团公司行使煤炭资源统计、处置以及采矿权管理工作。
一是增强了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工程院代表集团公司行使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统计结果符合各矿实际、满足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要求,为集团公司和政府部门资源开发决策提供依据,为煤矿的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保障,也有效维护了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杜绝不法侵占煤炭资源。
二是完善了矿业权管理工作机制。改革后,矿业权管理(矿业权证办理)工作统一由工程院办理,煤业公司和煤层气公司配合,优化了办理机制。此外,煤炭矿业权和煤层气矿业权统一由工程院办理后,对煤炭和煤层气相关政策进行对照比较,有利于政策研究,精准把握资源协同效应,提高了办证工作效率。
三是采矿权取证取得新成效。2021年以来,积极衔接省市主管部门,顺利取得了潘二潘四东煤矿资源整合后的潘二煤矿采矿许可证和潘谢区块煤层气探矿权延续勘查许可证,保障了集团公司煤炭、煤层气资源合法合规勘查开采。(工程院)